山东、海南开展跨省联合检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人跨区域委托生产质量管理责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近日,山东省局会同海南省局围绕跨省委托生产药品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期间,山东省局带队同志与海南省局组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研究推动监管协同和跨省检查等有关工作。双方就监管职责、人员编制、跨省委托生产监管合作、检查互认、检查员技能提升、新法规新政策发布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海洋药物等方面经验进行深入的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跨省联合检查是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这次联合检查活动,通过现场检查、交流总结等方式,实现两省间问题线索、工作模式等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检查员通过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对方执法经验,实现了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目的。
下一步,山东省局将在国家局的部署下,紧扣药品质量安全主题,积极与海南省局加强工作协作、创新监管机制,持续提升跨省监管工作成效,加强两省产业政策优势互补合作,促进两省医药企业共享发展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