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正道(中国)中药研究有限公司

全国服务热线:020-87565180

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
+86 185 2926 5931
弘正道(中国)中药研究有限公司联系人:弘正道联系电话:+86 185 2926 5931  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4层官网:www.hongzhengdao.com.cn
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清痘霜等7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成分比对不符合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等7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其中,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广州**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7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1、产品名称:御清堂尚品 蜗牛原液清痘霜

生产企业: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名称:灵山县**美日用化妆品店、成都市金牛区**日化经营部
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不符合规定项目:西咪替丁
检验结果:2005μg/g、7454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2、产品名称:希格祛痘精华液

生产企业:汕头市**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名称:金堂县淮口镇兴淮****化妆品店
检验机构名称: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不符合规定项目:克林霉素
检验结果:1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3、产品名称: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

生产企业:生产方:广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名称:天津市南开区美之源美容美发用品商行
检验机构名称: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邻氨基苯酚、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0.14%
(1)该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
(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染发剂:邻氨基苯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
(3)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邻氨基苯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
(4)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染发剂:间苯二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硫酸盐。(5)未检出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苯二酚、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硫酸盐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4、产品名称: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

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广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汉草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富元长虹美容美发用品商行
检验机构名称: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邻氨基苯酚、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0.24%
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5、产品名称:美度MEIDU染发膏(栗棕色)

生产企业:广州市**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名称:广州市**化妆品有限公司
检验机构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不符合规定项目: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
检验结果:检出,检出值<0.02%(检出限为0.006%,定量限为0.02%)、0.020%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扫一扫 公司名称:弘正道(中国)中药研究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4层
邮编:510665

电话:020-87565180
邮箱:Company@hongzhengdao.com.cn
技术支持:北京三维天地科技有限公司